【因疫情調解也停擺】
【志昌盼能視狀況恢復調解】
全台三級警戒自5月19日實施至今,為了符合防疫規定,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也暫停調解服務,如今三級警戒又將延後至7月26日,應調解的業務也將一再延宕。但許多案件,如車禍、債務、土地糾紛等,原本透過調解就可以解決,但因為調解暫停服務。但像是車禍,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權益,不得不在法律追訴期六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等刑事告訴,許多民眾也不希望因為如此就走法律途徑,於是跟志昌陳情希望能恢復調解。
志昌昨日已向法制局反映此事,現在又面臨三級警戒延長,期盼能在符合防疫規定下有條件重新恢復調解業務,法制局回覆,如各區調解會有特殊或急迫,由各區長及調解委員會主席決定是否提供調解服務。
志昌這裡也要提醒民眾,如果民、刑事已在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、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租佃糾紛、非告訴乃論刑事事件及離婚、收養的案件則不能透過調解委員會調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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